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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维稳被拘禁的行政复议申请 ——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诉讼系列之二

时间:2018-08-17 22:08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3,499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因维稳被拘禁的行政复议申请

——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诉讼系列之二

 

【编者按】上海市民崔福芳(手机:13564097383)被上海浦东新区政府金杨街道办事处雇佣的外来人员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23天(2018年2月27日至3月21日)。崔福芳及其家属向警方报案后,警察调查后认为:这是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为,与公安无关,警察没有参与其中。事发地的龚路派出所警察明确告诉受害人崔福芳:“去金杨街道处理,找金杨街道的负责人。”

非法拘禁崔福芳是浦东新区政府所属街道领导人为了“两会”维稳需要而决定采取的强制措施。国家公职人员不遵守法律,滥用职权,利用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方式去监控公民,并授与没有执法资格的外来人员去行使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这种不受法律制约而肆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一个极度威胁与恐惧。

因此,崔福芳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二)项,于2018年4月3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EMS:1098565930318),请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全面审查,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兹公开本文,供学习参考及公众评审。

崔福芳被非法拘禁案诉讼代理人冯正虎的手机及微信号:13524687100。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崔福芳 女,195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江苏省邗江县人,
住址:上海市南码头路1698号223室
邮编:200125
手机:13564097383

被申请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代表人:殷珏娟 办事处主任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博山东路699号
电话:58508478、68501658

 

复议请求

1、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所属工作人员及其雇用的外地人员于2018年2月27日绑架申请人,并于2月27至3月21日,将申请人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东川公路3229号)23天的行政行为违法。

2、为了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应当依法追究本案主谋及直接参与非法拘禁活动的人员的违法责任,并对受害人予以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崔福芳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居民,因浦东新区世博动迁私房遭到非法拆迁,十几年未解决安置问题,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直诉讼与上访不断。申请人的拆迁事发地是归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管辖,目前暂时居住地是归浦东新区金杨街道管辖。

今年“两会”期间,申请人没有去北京上访的打算,因为周家渡街道领导已与申请人约好商谈解决申请人的拆迁问题,但是金杨街道领导却指派外地人员莫名其妙地突然绑架并非法拘禁申请人23天,计入他们的维稳成绩。

2018年2月27日上午十点二十分钟左右,申请人刚离开申请人居住的房屋(德平路1189弄10号),走到隔壁的11号门口,看到几个陌生人迎面走来,他们问申请人:“你是否姓崔?”申请人说:“你们是什么人?”三个山东人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抓住申请人的手臂,把申请人强行塞进停在边上的一辆白色轿车内(车牌:鲁H·JV101)。驾驶员马上拿出手机,拍一张照片传给金杨新村街道政法委书记徐海发,并报告:“逮到了。”

白色轿车驶入川沙缘中林庄园(东川公路3229号),停在3号木屋门口前,这些绑架者强行把申请人拉下来,押进木屋。从此,申请者就从人间蒸发了,开始暗无天日的黑监狱生活。

申请人单独被关押在一间7、8平米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每天由三名山东籍男看守人员和一名安徽籍女看守人员监管,另一位山东人天天为申请人及看守人员送盒饭。看守人员告诉申请人,他们是受浦东新区政府金杨街道办事处委托来的,专门来看管申请人(崔福芳)。看守人员告诉申请人:“我们只听领导的,我们已经跟领导签约合同了。住在这里一天1680元,我们看住你到两会结束,每人每天是700元一天。跟你说白了,两会没有结束,我们是看死盯牢你,决不让你走出房间一步,没有人跟你说话,电视没有,画报没有,总之什么都没有。”

或许这些看守人员是承包的,少用点钱在被看押的人身上,他们自己就可以多得一些。生活用品买的全是地摊货,做工粗糙。买的水果全是处理货,买回来8只生梨只有2只可以吃,其他不能吃(烂棉花味)。天天吃盒饭,吃了天天拉肚子,所以这些盒饭大部分申请人是不吃的。在关押期间,不让看病,血压高、心疼、头晕、胸痛没有人理,有一次发高烧,提出要去医院看病,看守人员说领导不让你出去看病。

被非法绑架拘禁在一个秘密的场所,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报纸上天天说依法治国,怎么地方官员还敢指使他人违法犯罪?申请人没有办法反抗,只能自残,以死求生,表达自己的愤慨,维护做人的尊严与人身自由的权利。申请人绝食三天,生命受到极大伤害,还咬破手指在墙壁上写下几个血字:冤、绑架,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申请人是被强迫失踪、非法拘禁在“黑监狱”中,其伤害远远大于被合法判决而遭受冤狱的损害。没有监禁资质的 “黑监狱”不同于受法律监管下的监狱或看守所,囚犯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关押期限与处境都是无法预期的,时时处于被绑匪撕票而无救援的恐惧之中,其精神受到极度伤害,而难以忍受的心理恐惧又会导致身体伤害。

申请人突然失踪,其家属多次去金杨街道、周家渡街道派出所报案,但未被立案,因为参与违法犯罪的不是普通人,是政府行为。警察说的很明白:“与我们警察无关,这是政府的事。”冯正虎先生听到申请人失踪的消息,于3月1日向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举报,浦东新区公安局于3月19日回复冯正虎:“你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应向有关部门反映”。

申请人被释放的第二天(3月22号)去非法关押申请人的地方(缘中林庄园)报警,浦东新区龚路派出所警察(警号:003960、014725)乘警车(车牌:沪A2097警)赶到现场,特警也一起来了,他们认真询问、勘查并拍照。警察调查后向上级汇报,并告知申请人:“去金杨街道处理,找金杨街道的负责人。”

所以,被申请人及其相关领导是这起绑架及非法拘禁的主谋及实施组织者,这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从2月27日起至3月21日结束。

国家公职人员不遵守法律,滥用职权,利用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方式去监控公民,并授与没有执法资格的外来人员去行使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这种不受法律制约而肆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一个极度威胁与恐惧。

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执法的证明文件,仅凭领导人一句话,就对一个公民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处罚,这种行政行为显然是违法的,而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申请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二)项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全面审查,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申请人:崔福芳

2018年4月3日

 

附件:

1、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地方(川沙缘中林庄园,东川公路3229号)
2、关押崔福芳的3号木屋
3、崔福芳在被关押房间墙壁上的血书(3月18日)
4、每天的盒饭
5、龚路派出所警察来现场调查崔福芳被非法拘禁一案(3月22日)
6、绑架及非法拘禁崔福芳的犯罪嫌疑人的追查线索
7、冯正虎向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的网上举报(3月1日)
8、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的不予受理告知书(3月19日)
9、《崔福芳被非法拘禁23天的自述》
10、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地方(川沙缘中林庄园,东川公路3229号)

20180322-崔福芳被非法拘禁的缘中林庄园

 

2、关押崔福芳的3号木屋

20180322-关押崔福芳的3号木屋1

 

3、崔福芳在被关押房间墙壁上的血书(3月18日)

20180322-崔福芳在被关押房间墙壁上的血书(3月18日)
20180322-崔福芳在被关押房间墙壁上的血书3(3月18日)

 

4、每天的盒饭

20180322-每天的盒饭

 

5、龚路派出所警察来现场调查崔福芳被非法拘禁一案(3月22日)

20180322-警察在调查-2
20180322-警察在调查-1

 

6、绑架及非法拘禁崔福芳的犯罪嫌疑人的追查线索

据证据材料反映,具体实施绑架及非法拘禁崔福芳的外来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查找。

2月27日绑架崔福芳是使用一辆白色轿车(车牌:鲁H·JV101)。

在崔福芳被非法拘禁期间,一辆车身写着004 综合管理的车子(车牌:沪C·5P9Y2)与三个山东籍男看守有联系。

三个山东籍男看守的白色车的牌号:鲁H·755CQ。

安徽籍女看守的红色车的牌号是:皖A·JU772。

天天送饭的山东人用车的车牌号:沪A·PJ715。

三名山东籍男看守,其中一名负责人,他们叫他辉儿,左嘴唇上有一粒小黑子,身高1.75左右,穿藏青色拉链衫,眼睛一大一小,圆方脸黄色皮肤。

另外二名山东籍看守人员,穿黑色衣服,圆脸,1.8米左右。安徽籍女看守是新结婚的,1.68左右。

崔福芳在川沙缘中林庄园被非法拘禁期间,3月6日下午,来了一辆白色的奥迪轿车(车牌:沪N·89665)、一辆黑色轿车(车牌:苏C·VY086),停在4号木屋(崔福芳居住的第3号木屋对面),下来10人,其中一个女的正巧是2月28日看守崔福芳的。他们正在将一个访民送来非法拘禁,在4号木屋待了10分不到,就换到2号木屋关押。

释放后得知,同一时期被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4号木屋的访民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三林街道的沈俐洋(手机:130232880552)。

 

7、冯正虎向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委书记翁祖亮的网上举报(3月1日)

 

请上海浦东新区政府释放因“两会”维稳被非法拘禁的访民崔福芳

冯正虎

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

崔福芳是上海维权人士,浦东新区的居民,因浦东新区世博动迁私房遭到非法拆迁,十几年未解决安置问题,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直诉讼与上访不断。她的拆迁事发地是归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管辖,目前暂时居住地是归浦东新区金杨街道管辖。

2018年2月27日上午崔福芳独自一人在金杨街道辖区的住所内,但中午时崔福芳突然失踪,估计被维稳人员强行带走,不知关押在哪个秘密地点,没有一点音讯,至今已超过48小时。非法拘禁崔福芳,这是一件借“两会”维稳之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的违法犯罪事件。

据知情人告知,2018年2月28日下午13时左右崔福芳的母亲刘淑珍到金杨街道派出所报崔福芳失踪,警号058595警察在一本子上进行登记并看下电脑说:“人肯定没事,与我们警察无关,这是政府的事,我现在看下来,人应该在周家渡附近,你到周家渡警所去询问。”并写了一张路条(地址是昌里东路165号)交给刘淑珍。随后刘淑珍在14:30分左右赶到周家渡街道派出所,询问事由,并告知女儿崔福芳失踪来报案。接待的警察向上报,随后进来一位自称是警所所长(警号:01940)的说:“与我们周家渡无关,人活着。”随后扬长而去,不予理睬。刘淑珍对此答复不服说:“我是来报女儿失踪已24小时,你们警察有责任进行寻找,我要坐等消息。”刘淑珍不愿离开警所,这时周家渡街道的“稳控队”马军队长(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来到警所接待,他说:“他会尽自己努力打听崔福芳的消息,有消息第一时间告知你。”崔福芳的母亲刘淑珍被劝回她居住的旅馆,但至今还是没有崔福芳的消息。

一个好端端的大活人就这样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个社会有安全吗?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是警察职责,既然有人报案,有非法拘禁公民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就应当依法严厉查处,不可因政府的关系,而怠政不作为。

其实,有些维稳人员正在帮政府倒忙,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去截访,是在破坏法律,毁坏党与政府的声誉。还有一些维稳人员是在发“维稳财”,借一些重要会议的敏感时期,可以发小财,并享受任意抓人而受法律制裁的快感。我手头有一份金杨街道“稳控队”头头(小金)与崔福芳的通话录音(2018年2月4日),这位小头头挑动崔福芳去康办(上海市委办公厅)上访,他说崔福芳去一次,他的小兄弟就可以拿一些钱,如果崔福芳不去康办,就找她麻烦。还挑动崔福芳“两会”期间去北京,崔福芳不理睬他。

“二会”于3月3日召开,2018年2月27日上午崔福芳在上海,还没有考虑去北京上访,就被街道维稳人员强行带走并非法拘禁,计入他们的维稳功绩,而让浦东新区政府背黑锅。是周家渡街道领导,还是金杨街道领导指派维稳人员非法拘禁崔福芳?还是个别维稳人员徇私枉法、私自非法拘禁崔福芳?请浦东新区政府领导查处。立即释放崔福芳!

 

冯正虎

2018年3月1日

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信箱办理查询个人信件查看-崔福芳案件-20180319

 

8、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的不予受理告知书(3月19日)

告知事项-浦东公安局2-20180319
20180319-告知事项-浦东公安局1

 

9、《崔福芳被非法拘禁23天的自述》  http://woyaolian.org/?p=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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